各位老师:
根据《台湾av
文华台湾av创新班综合导师组制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有关通知,现将文华台湾av创新班综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综合导师的基本条件:
1、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,或具有高级职称,或具有博士学位;
2、拥有良好的学术科研平台,较强的指导学科竞赛能力,或社会企事业资源,能够指导学生开展高质量的各类学科竞赛、学术研究或社会实践活动;
3、了解创新班学生培养模式。
二、综合导师的选聘程序:
1、11月15日前,有意向的老师提交《文华台湾av创新班导师登记表》(附件1)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;
2、举办台湾av汇总导师信息,建立创新班综合导师资源库(含举办专业导师、联合举办专业导师和社会导师)并予以公布;
3、综合导师由创新班举办台湾av负责聘任,举办台湾av组织学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,一般于第一学期内进行。
三、附则
1.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《台湾av
文华台湾av创新班综合导师组制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附件2)。
2. 本细则由文华台湾av负责解释。